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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6-12 21:49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进入许可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采用何种方式,由申请人自定。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电话:852-28246111,传真:852-2877 7711,网址:http://www.immd.gov.hk,邮箱:enquiry@immd.gov.hk)

四、驻外使领馆办理进入许可要求

(一)办理流程

申请人亲自向使领馆递交申请(个别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可根据申请人情况签发3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的进入许可。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驻在国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要求。

(三)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1、递交申请后,申请人按取证单注明的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取证。

普通件:4个工作日,费用每件10美元 。

加急件:3个工作日,每件加收30美元。    

2、申请人需持取证单原件取证并用美元现钞支付,我馆仅收取2009年之后版本美元纸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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