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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2021-09-09 18:46

  自2021年9月19日起,中国驻伊朗大使馆将对中国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

  一、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中国驻伊朗大使馆留取指纹信息,如出现伪造指纹或他人冒充本人的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以下人员可免于采集指纹: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外交护照持有人,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要求的申请人(有对等需求的人员除外);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但需出示五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申请人须按照我馆发布的“关于启用签证在线填表和在线预约系统的通知”(http://ir.chineseembassy.org/chn/lsfw_1/t1872505.htm)要求,完成在线填表并在线预约办理时间。在预约时间携带打印出的电子签证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亲自前往中国驻伊朗大使馆递交申请并取录指纹。

  四、现阶段签证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仍将维持此前疫情期间通知要求。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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